196体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完善责任链条,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BG大游,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有针对性的制定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安全管理环节中存在的漏洞,确保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有条不紊实施。
各设区市人社局要积极主动指导各所属校技工院校通过全体师生大会、主题班会、板报、校园广播、图片宣传、网络、微信、电子LED屏幕等多种形式,突出法制教育、防交通事故、防火灾事故BG大游、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防校园贷、防校园霸凌、防毒品侵害、防恐怖BG大游、反奸防谍等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不断的安全教育,达到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目的。同时指导各所属校认真做好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通过积极在校园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及时复盘教育行业内各类事故,深刻吸取教训,完善机制制度,严防事故重复发生。做好特定时期和特殊气候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重要会议和节日安全防范,盯紧人员岗位调整时期的职责落实。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学习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
(一)加强校园安全排查。各地各校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任务清单、隐患清单、隐患整改工作清单、隐患复查验收清单管理落实。建立校园安全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以教室、实训场所、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体育设施等为重点排查区域,以消防和安全隐患为重点排查内容,做到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校园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校园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管理。秋季是各类胃肠道疾病、感冒等流行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各设区市人社局、各技工院校应主动协调配合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等日常督查检测,把好进口关,防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落实各项防控举措,不断完善应急预案BG大游,提高对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防控能力。要在新学期校车运行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员和乘车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需要使用社会车辆的,要确保车辆有合法的营运资质,并督促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以及路线规划BG大游。新学期要在校园附近重点交通路段加强防范工作,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三)加强校园应急防御管理。秋季开学初期是我省台风、暴雨、山洪、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多发季节,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预防各类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并针对台风、暴雨、山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增强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和抢险救灾能力。做好灾害性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有安排到校外场所进行军(实)训的,军(实)训前,学校应做好军(实)训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同时要做好军(实)训场所训练、住宿等有关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如存在安全隐患,要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以《福建省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清单》为蓝本,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工作,针对学期初人员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学校安保管理。特别是要害部位、重点场所、关键设施的安全防范和保卫,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巡逻力度,坚决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出学校,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于走读学生,应有学生监护人签字的走读协议。二是学生宿舍管理。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强化宿舍管理;男女生宿舍不得混层居住,女生宿舍必须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未经宿管人员许可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对于夜不归宿的学生应当日立即查处,同时加强宿舍用电管理。三是严防溺水事件,对于在江河溪水附近的学校,学校应严防学生私自下水,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安全防范体系。
各设区市人社局、各技工院校既要确保在开学初及时有效地开展上述各项安全工作,又要确保相应制度的不断完善与落实,加强属地相关安全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门卫工作和值班值守工作,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群体性、突发性等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社厅和属地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社局要继续按《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消安委办〔2022〕18号)要求,组织好技工院校做好相关工作,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于“十四五”期间每季度(3月18日、6月18日、9月18日、12月18日)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为增进各地、各校安全工作交流,请各设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各省属技工院校于8月30日前上报安全联络信息员1名(上报信息: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微信或QQ号)。省厅将于开学后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相关工作检查。
同时,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认真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竞赛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有关职业能力建设方面的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职业能力建设事业高质量并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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