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体育【区来穗局】广州市从化区2023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审核和核定结果公示
附件:1. 2023年从化区积分制入学积分审核结果排名(初中一年级).zip
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和访问入口
【积分制入学】关于公布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以及做好补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排序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参加“第一批投档”但未被录取的入学申请人、符合“第二批投档”资格条件的入学申请人进行投档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系统”)自行查阅录取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未提出异议的或未以规定形式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投档录取情况详见附件1、2。
二、已被投档录取的不得参加补录,符合投档资格条件但未能被投档录取的可参加补录。补录遵循“排序优先、遵从志愿”原则,不分批次,不受片区限制,一次性出档。符合补录资格条件的入学申请人请于2023年6月25日至28日登录入学系统填报志愿,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2023年6月29日至7月1日公布补录结果BG大游。补录批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表.pdf
附件2: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初中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表.pdf
附件3: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录批次招生计划表.pdf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公布我区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2022年度年检结论的通知
依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按程序开展了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现将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的年检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教育指导中心进一步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督促各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各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年检中暴露的问题,积极整改,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园)水平。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对广州知识城第一小学等6所学校拟确认为广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2015年6月)的要求,在学校申报和专家组现场评估审核认定的基础上,经研究,拟确认广州知识城第一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开发区实验小学BG大游、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科学城实验学校、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等6所学校为广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黄埔区教育局反映(个人投诉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你校报来有关收费标准的申请资料收悉BG大游。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BG大游,有效期为三个学年,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你校报来有关收费标准的申请资料收悉BG大游。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三个学年,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