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BG大游于印发《信息公开指南(2017)》的通知

  196体育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学校编制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查阅。

  学校掌握的各项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以及学校规定不予公开之外,均应予以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学校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目录(2017)》(以下简称《目录》)。

  对于学校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受理机构办公现场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学校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网,网址:

  学校综合利用校园网主页、校报校刊、信息公告栏BG大游、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等校外媒体以及年鉴、年报、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及时公开信息BG大游。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查询学校信息。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学校信息公开有关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BG大游。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与其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BG大游,不对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是学校指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自2017年5月25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武汉市高新二路129号行政楼308室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邮政编码:430205;

  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需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初步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直接通过网上提交。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函、电报、传真的适当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信息公开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自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向信息公开办公室出示,并当场确认其所提交的《申请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申请获取与自身特殊需要相关的学校信息的法人、其它组织,还应当提供相应有效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人通过各种途径提交的《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备案。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如未能前往信息公开办公室当场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文件并对其此前提交的《申请表》作出确认,信息公开办公室将视为申请人撤回申请,对申请人之前提交的初步申请备案进行撤销处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BG大游。

  申请人于其提出信息公开初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向信息公开办公室出示,办公室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该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地址:武汉市高新二路129号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512室,邮编:4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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