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编制目录BG大游指南合集

  196体育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学院师生员工、公民和 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的知情权,提高学院办学的透明 度,充分发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 法》 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学校信息公开原则 信息公开遵循坚持依法公开、实事求是、促进学院改革、发 展、稳定的原则。 二、学校信息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执行。 三、学校信息公开类型 (一)主动公开: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主动公开 应公开的信息。 1.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参见《学院信息公开办 法》。 2.公开形式:信息公开通过学院网站、校园显示屏及公告栏 进行公开,还可通过学院各级各类会议、公文、通报、通知 等行文及简报等宣传口径予以公开。 3.公开时限: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发布)。公开时限分为 长期公开与适时公开,长期公开自公开之日起不限定截止时 限;适时公开自公开之日起公开 10 个工作日。 4、查询方式:可直接登陆学院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内容及途径: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学院师生 员工、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可直接从 学院网上下载填写和递交《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 称《申请表》)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学院 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 能当场答复的,根据领导小组负责人的签批意见BG大游,转交有关 部门并督促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2.受理机构: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电子邮箱 xx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xxxxxx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5:30。 (法定节假日及学院寒暑假除外) 四、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 申请人申请的学院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将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3.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4.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监督方式 师生员工、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学院 信息公开义务,或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 可向学院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反映。电线; 地址:哈科技职院纪检监察室。

  一、背景 XX 学校作为一所公立学校,为了保障信息透明度、促进公众 参与,特制定本《XX 学校信息公开制度》。

  二、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 XX 学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保障 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满足公众对学校信息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适用范围 XX 学校信息公开制度适用于所有 XX 学校的校务信息、财务 信息、人事信息等各类信息的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原则 1. 公开原则:XX 学校实施依法公开、自愿公开和有序公开的 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全面性。

  2. 便民原则:XX 学校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便于公众获 取和利用已公开的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便利性。

  3. 公平公正原则:XX 学校对信息的公开不分级别、不区分对 象,保证信息公开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4. 安全保密原则:XX 学校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对保密内容进 行合理的保护,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五、信息公开的程序 1. 提出申请:公众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向 XX 学校提 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信息应明确具体。

  2. 审批程序:XX 学校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审查,并根 据相关法规和政策予以批准或否决。

  3. 公布方式:XX 学校通过校园网站、公告栏等适当的方式公 布已经批准的信息公开申请,使公众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

  1. 校务信息:包括学校历史沿革、机构设置、办学条件、招生 情况、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信息。

  4. 其他重要信息:包括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动态、重大事项等 方面的信息。

  七、信息公开的监督与投诉 公众对 XX 学校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有监督和投诉权利,可以 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监督和投诉。

  八、信息公开的效果评估 XX 学校将定期对信息公开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优 化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和影响力。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BG大游,XX 学校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 权及修改权,并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 XX 学校办公室(联系 xxxxxxxxxx)。

  以上为 XX 学校信息公开制度BG大游,如需获取更详细的信息,请参 阅正式文件。

  一、指导思想: 以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 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普陀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 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全体教师 三、主要任务: 1、建立“信息公开”网上专栏: 在学校门户网站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规范 要求作适当修改,并更新、充实有关内容. 2、定期公开相关要求公开相关办学信息。 四、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实行领导责任制.校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 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直接责任。

  2、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学校信息 公开工作重点,交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解决学校信息公 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4、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BG大游,及时报送 需公开的内容,负责人要把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初审关.

  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 性和全面性,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 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学校 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处(室)及时报送 学校信息公开信息.

  3、审议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 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线、学校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校信息 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支部大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

  1、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 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 30 天.

  2、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 1 年。 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时撤下。

  1、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 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应当书面 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 不同意提供.

  一、指导思想: 以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 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普陀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 专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全体教师 三、主要任务: 1、建立“信息公开”网上专栏: 在学校门户网站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规范 要求作适当修改,并更新、充实有关内容。 2、定期公开相关要求公开相关办学信息。 四、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实行领导责任制。校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 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直接责任.

  2、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学校信息 公开工作重点,交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解决学校信息公 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4、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 需公开的内容,负责人要把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初审关。

  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 性和全面性,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 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学校 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处(室)及时报 送学校信息公开信息。

  3、审议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 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线、学校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校信息公 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支部大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

  5、审议一次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三)信息同步更新制度

  1、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在 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 30 天。

  2、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 1 年。 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时撤下. (四)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 1、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 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应当书面 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 作不同意提供.

  一、指导思想: 以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 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普陀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 开网上专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全体教师 三、主要任务: 1、建立“信息公开”网上专栏: 在学校门户网站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规 范要求作适当修改,并更新、充实有关内容。 2、定期公开相关要求公开相关办学信息。 四、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实行领导责任制。校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 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 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 任人,负直接责任。 2、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学校信息 公开工作重点,交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解决学校信 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3、各处室对外公开内容经本处室初审后,报校办公室和校 长复审后公开。 4、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 需公开的内容,负责人要把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初审关。 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 性和全面性,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审议制度 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 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学 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处(室)及时 报送学校信息公开信息。

  3BG大游、审议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 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线、学校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校信息 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支部大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 开。 5、审议一次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三)信息同步更新制度 1、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 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 30 天。 2、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 1 年。 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时撤下。 (四)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 1、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 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应 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 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