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信息公BG大游开

  196体育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BG大游,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BG大游,结合《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特编制本指南。

  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督查办公室。

  (一)公开内容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学校及各单位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学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此外,根据实际情况BG大游,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和工作等需要,向我校申请获取其他相关信息。学校依申请公开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校师生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信息,需提交《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本见附表)及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相关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且已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职责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BG大游、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BG大游、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相关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立即答复的,应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信息公开办公室或各职能部门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费用按照陕西省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学校财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督查办公室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