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BG大游特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96体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开、合法、真实、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公开质量,强化政策解读,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特制定本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局通过“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5条,其中部门文件64条、规划计划1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9条、政策解读1条。按时向市档案局、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移交主动公开信息纸质文件。

  同时,我局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发布党建信息、教育动态、招生政策和热点资讯。2021年我局网站共发布信息289条;公众号发布信息995条(图片6231张、视频227个);头条号发布信息261条,共有23次登上“本地热榜”;微博发布信息358条;创办了“心理课堂”、“赓续百年初心 担当育人使命—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事迹”、“双减ing”等固定宣传栏目。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宣传处、市委信息科、市政府信息科教育相关信息及约稿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查询室设在办公室,保证2010年以后的文件就地立等可查,之前的文件介绍到市档案部门查询。依申请公开严格遵循“接收、登记、传阅、办理、审核、沟通、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按照“一申请建一档”的要求,实行台账管理,规范归档依申请公开相关文件材料。准确把握政府信息适用范畴,严格把关答复文书,严格控制答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申请人。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网络提交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我局及时按要求回复,申请人表示满意。

  我局高度重视网站建设,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完成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链接工作,进一步整合公开信息,规范和完善公开版块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特色。同时,健全APP、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范畴,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府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2021年,根据我局领导班子分工的调整和人员岗位的变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分别负责现行文件的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主动公开文件报送至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的公共查阅室等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9月份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举办的政务公开线上培训班。

  我局在努力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按照要求积极指导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联络网。对具有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直属单位,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使各项教育管理活动公开透明;学校管理进一步扩大校务公开范围,除对人财物的管理及时公开外,各种重大教学管理事项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均予以全面公开。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存在部分信息内容不全,深度不够,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整体数量不足等问题;

  二是在丰富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需加强,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是加强内部审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八项地方标准》的规定,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审核制度,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深入扎实地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建立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整改督查机制,查缺补漏,对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优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

  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明确解读内容,拓宽解读形式,使政策文件更加“接地气”。针对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二)为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54号)要求,自治区开展了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在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管理、坚持原则、讲求事实、创新形式,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全市教育发展情况。及时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大政策回应力度,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平台和渠道作用。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线网上举报:emsp;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线接诉即办(投诉热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开、合法、真实、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公开质量BG大游,强化政策解读,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BG大游、监督权和表达权BG大游。特制定本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局通过“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5条,其中部门文件64条、规划计划1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9条、政策解读1条。按时向市档案局、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移交主动公开信息纸质文件。

  同时,我局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发布党建信息、教育动态、招生政策和热点资讯。2021年我局网站共发布信息289条;公众号发布信息995条(图片6231张、视频227个);头条号发布信息261条,共有23次登上“本地热榜”;微博发布信息358条;创办了“心理课堂”、“赓续百年初心 担当育人使命—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事迹”、“双减ing”等固定宣传栏目。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宣传处、市委信息科、市政府信息科教育相关信息及约稿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查询室设在办公室,保证2010年以后的文件就地立等可查,之前的文件介绍到市档案部门查询。依申请公开严格遵循“接收、登记、传阅、办理、审核、沟通、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按照“一申请建一档”的要求,实行台账管理,规范归档依申请公开相关文件材料。准确把握政府信息适用范畴,严格把关答复文书,严格控制答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申请人。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网络提交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我局及时按要求回复,申请人表示满意。

  我局高度重视网站建设,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完成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链接工作,进一步整合公开信息,规范和完善公开版块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特色。同时,健全APP、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范畴,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府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BG大游、文字关。

  2021年,根据我局领导班子分工的调整和人员岗位的变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分别负责现行文件的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主动公开文件报送至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的公共查阅室等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9月份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举办的政务公开线上培训班。

  我局在努力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按照要求积极指导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联络网。对具有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直属单位,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使各项教育管理活动公开透明;学校管理进一步扩大校务公开范围,除对人财物的管理及时公开外,各种重大教学管理事项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均予以全面公开。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存在部分信息内容不全,深度不够,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整体数量不足等问题;

  二是在丰富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需加强,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是加强内部审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八项地方标准》的规定,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审核制度,努力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深入扎实地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BG大游,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建立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整改督查机制,查缺补漏,对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优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

  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明确解读内容,拓宽解读形式,使政策文件更加“接地气”。针对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二)为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54号)要求,自治区开展了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在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管理、坚持原则、讲求事实、创新形式,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全市教育发展情况。及时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大政策回应力度,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平台和渠道作用。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