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体育为有效地开展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特编制《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学校有关公开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阅读本《指南》。
学校公开信息有两种程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学校主动将《条例》和《办法》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和《办法》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华中农业大学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2.通过广播BG大游、电视、文件、年鉴、报纸、校务公开专栏、橱窗、电子显示屏BG大游、政策咨询会、校情通报会BG大游、新闻发布会、手机短信、官方微博、微信等等多种载体,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3.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设施,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查询学校信息。
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信息生成、获取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获取或者变更后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提出向学校提出申请的,需填写《华中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校办公室网页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电子版,具体网址为:,也可以到学校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并详细BG大游、准确地描述所需的信息。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edu.cn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当面口头申请的,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审查通过后,受理机构将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不超过15日)给予答复或提供信息。
对于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信息的单位,将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联系方式;对于属于本校不予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对于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收费标准依申请提供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BG大游、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服务投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信息公开部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学校监察部门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行政楼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