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大游【政务公开】关于印发《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园)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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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园)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园)严格贯彻落实。

  为全面推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公开透明是依法治校的基本特征。推进校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法治学校、廉洁学校、服务型学校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学校公信力执行力、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

  各学校(园)要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公开观念BG大游,把校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尊重、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益,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增强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促进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

  (一)认真贯彻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各学校(园)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信息公开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对办学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在相应的范围内及时、准确、规范公开,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一要根据学校(园)实际修订本单位校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内容包括每项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形式、时限、责任单位。方案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要进一步完善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制度。要按照教代会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对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BG大游,行使教代会的职权,通过教代会职权的落实,带动校务公开的推行,要抓住“办事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等关键环节,促进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各学校(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组织教代会代表听取、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等。

  三要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各学校(园)不得公开。但是经个人同意公开或学校认为不公开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影响的个人隐私等信息,可予以公开。各学校(园)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不利于校园安全稳定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要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澄清。

  四要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作信息时或者获取信息后,要及时明确该信息是否应公开。确定公开的,要明确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公开受众等;确定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要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五要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本单位教职工因自身教学、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学生家长因行使子女监护权的有关需要,向学校(园)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时,学校(园)要及时予以答复。不能按要求提供信息的,要为他们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便利。对于社会公众向学校(园)提出的建议、咨询等,各学校(园)要认真予以回复。

  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园)的中心工作进行,抓住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及学校重大发展等问题,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实质性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环节的公开。当前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学校(园)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名及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学生转学、休学等手续的办理程序;

  (3)学校(园)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线)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和学籍管理等规定,学校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选评办法及结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费用、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

  (5)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如学校(园)发展规划、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规模、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成就等。

  (1)学校(园)财务工作。学校年度预决算及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及接受捐资助学经费收支情况,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减免、补助及师生奖励经费支出情况,学校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

  (2)基建、采购工作。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工程的计划、招投标、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大宗物品和大额服务项目的计划、招投标、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有关投资、经营承包的情况;

  (3)学校(园)教师管理工作。学校内设机构及其岗位职责、中层干部选拔竞聘程序等情况,教师岗位设置、聘任(用)、调动、考核、晋级,评先评优、奖惩和职称评定、工作量计算、

  (4)学校教育教学工作BG大游。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的决策与实施情况,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5)校园安全工作。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BG大游,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

  (6)党务工作。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等党务需要公开的事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一)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各学校(园)要成立校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要落实一名校级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确定一名专职人员和一名兼职人员,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同时要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及时督促各职能办公室按有关要求切实公开有关事项,并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完成校务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各学校要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及建议,要及时报告。

  1、各学校(园)要根据实际健全本单位校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图,要对照《彭阳县中小学(园)校务公开清单》(见附件)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公开事项清单。同时,要保证校务公开工作制度、事项清单、流程图上墙上平台,对外公开。2、各学校(园)要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一要完善校务公示栏建设,

  (三)突出校务公开工作重点在开展工作时BG大游,各学校(园)要突出重点,将工作重点、难点、教职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考核、聘任办法、经费预决算、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通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实效性,防止随意性,不搞。

  2、各学校(园)要建立工作台账,并做好校务公开资料收集、分类、整理、汇总、留存工作;同时要确定一名校务公开工作讲解员,迎接7月份自治区、8月份国务院验收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县教体局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园)年度发展综合评估和学校目标管理之中,作为检查和督导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调研、检查、评比,对未认真执行校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将给予实名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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