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体育黄女士(化名)的儿子小风,未满16周岁,由于学习成绩不是很理想,初中毕业之后便来到了烟台市烟台市芝罘区的山东港口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就读,学习一门技能,为以后的生活铺平道路!
可是万万没想到,小风的学校生活对于他来说简直就如同炼狱一般!每天忍受着屈辱,尚不成熟的心灵被侵犯的千疮百孔!
2021年3月1日,本来是学校开学的日子,可是小风却十分抗拒返校。多次采取欺骗父母的方式拖延时间。
小风告诉家长,自己可以3月2日上学,不着急!等到3月2日有故意将9点的车票记成10点错过客车!
甚至还在临行前失踪两个小时!一系列反常的举动并没有引起家人的怀疑,只是觉得孩子可能在家待的时间太久了,性子比较野,一时间抗拒开学而已。
从孩子离开家之后,直到3月7日,小风的家人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小风的班主任打来的,他告知小风的家人,小风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出现在学校了!
此时小风的家人心中也慌了神,明明自己的孩子已经早早地返校,怎么可能会失踪呢?
抱着万分焦急的心情,家人立刻赶往小风上学的地方去寻找!最终在一家宾馆中找到了藏匿的小风!
因为小风惧怕一个人,那就是学校的教师黄煜锋,今年28岁,他主要负责教学,和学生会管理工作!
2020年在国庆假期期间黄煜锋添加小风的微信,并且多次要求小风独子来找他!
由于是自己的老师,小风以为是有什么事情找自己,因为小风加入了学生会,黄煜锋属于他的领导老师。
可是万万没想到,进入办公室之后,黄煜锋便开始以开除,踢出学生会!等理由威胁小风,开始抚摸小风的胸部,并且还不断调弄的小风的!
小风毕竟还是个孩子,哪里有过这样的经历,直接就被吓傻了!根本无法进行反抗!
就这样小风被黄煜锋进行了威胁!事情发生后,小风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么羞耻的事情小风也不敢和任何人讲,只能自己默默承受!
距离第一次威胁刚刚过了一周,黄煜锋在学生干部休息室再一次对小风进行了侵犯,但是只是亲吻和调弄!
至此小风的身心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损伤!这样的日子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要过多久!
就这样,在这样的泥潭里小风艰难生存,对于一个16岁的孩子,经历这样的事情,可想而知孩子的内心会受到多大的伤害!
这种伤害是一辈子也无法抚平的!他就像深深的扎进身体里的一根刺,时时刺痛你的心!
就这样,终于挨到了寒假,小风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解脱了,但是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是想得太简单!
直到小风失踪之后,小风遭受到的一切才被大家知道!学校领导经过调查取证也认定了事情属实,小风确实遭受到了侵犯!
并且学校表示会进行调节,希望不要曝光!减轻社会影响力!然而后来学校又表示学校不是主体,不进行调解!
如今小风已经心理崩溃,正在接受治疗,家长也是没有办法,发文曝光,希望为自己的孩子讨回公道!
对于性侵案件的关注,我们一直以来都习惯于把目光放在弱势女性群体身上,而很少关注到男性群体。
这和我们固有的认知有关系,认为男性通常是施暴者,而忽视了其实很多男性也是受害者。
据美国关于男性性侵案件调查显示,全国超过16%的男性,在18岁前都遭受过性侵,等于说每六个男孩里就有一个被性侵过。
坦白讲,全球范围内对性侵害的潜意识认知BG大游,基本上都是“男性对女性的侵犯”。
并且,同性之间的性行为,从来就没有进入主流的生活秩序,这就导致“同性间的性侵害”成为“性侵死角”。
2017年,网友@阿里山神卤蛋 发文讲述自己在驾校被教练性侵的经历,受害人母亲之后在微博上反省,在听闻儿子被性侵之后,
对此小哥哥想说,面对性骚扰、性侵害事件时,无论是哪一种性别,都没有所谓的“安全”之说。因而在我们的防性侵教育中,男生永远不应该被排除在外。
同时,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如果遭遇了性骚扰或性侵,你要知道你并没有错。忍气吞声有可能让施暴者再次施加侵害行为。
4月27日,封面新闻记者接到山东省烟台市一位网友的爆料:当地某高级技工学校一位15岁的男生被该校男老师性侵,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警方逮捕。
随后记者采访了男生的家属刘先生,他表示,情况属实,小A(受害者化名)现在正在东营市姥姥家休息,这件事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太大,“他不愿意回家见父母BG大游,也不愿跟人讲话。”小A所属学校相关负责人也接受了记者采访,该校办公室李主任称:“性侵男生的并不是学校老师,而是外派来的劳务人员,他只是宿舍管理员。”
小A是山东滨州市人,初中毕业后于2020年9月就读于烟台市芝罘区的山东港口工程高级技工学校,按照刘先生的讲述就是,在那所学校,他不幸遇上了“恶魔老师”黄某。
“黄某于国庆假期通过微信把我侄子加为好友,并邀请他加入学生会。利用职权之便,黄某多次在学校熄灯后强制要求我侄子离开宿舍找他。”刘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2020年10月10日左右,小A被黄某单独叫去老师办公室,以踢出学生会、开除等威胁恐吓的手段,性侵孩子。刘先生说:“黄某体态肥胖,很重,孩子反抗无力,又惧怕他的威胁,未能逃脱。”
2020年10月17日是周六,就在小A被侵犯仅过了一周后,黄某后将“魔爪”伸向了这名男生。刘先生说,当时黄某组织学生会干部打扫寝室卫生,小A只是学生会普通干事BG大游,本无需参加,但是黄某要求他必须参加。除了他还有另外5个学生,他们均为学生会部长,都是高年级的学长。
刘先生说:“当时刚进宿舍寝室的时候,黄某当着其他孩子的面对小A说:我发现你谈恋爱了,你说我是开除你呢?还是打你呢?然后他坐在床边,搂着小A亲他。”
随后,黄某将除小A以外的5位学生支出宿舍,对他再次进行了猥亵。“后来已经出去的其中一位学生发现自己的水杯落在寝室,于是跑回去拿,他目击了黄某对小A做出的种种不堪动作。”
让刘先生最为气愤的是,2020年11月底,黄某对小A进行了最严重的一次性侵。“那天是黄某的生日,他要挟小A去教师宿舍为其庆生。孩子进门那刻,黄某立马去了洗手间洗漱,然后冲出来将我侄子压倒在床,强迫发生关系。”
刘先生说:“因为黄某很胖,我侄儿反抗无力,只能利用他翻身的间隙逃走。孩子年龄太小,心智不成熟,十分惧怕,一直隐忍,此事发生后不敢告知家长,但回来后和寝室的同学讲了这件事。”
第三次性侵后的寒假期间,黄某还不停地通过微信挑逗小A,令其不堪其扰。刘先生给封面新闻记者发来几张黄某的微信聊天截图,内容不堪入目。刘先生说:“学校放了寒假后,小A一直不敢回滨州见他的爸爸妈妈,就是怕家里人知道此事。于是,他一放假就在我和他姥姥所在的东营市打工。”
2021年3月1日,是小A学校开学的日子,人在东营的他却不敢回到烟台,就是因为惧怕见到黄某。小A撒谎告知家里外地学生可以3月2日到校。本来客车发车时间是3月2号上午9点半,他又骗家人是10点半发车,结果错过了上午的车次,于是改成了下午2点的车次。
刘先生回忆道:“直到3月7日,学校班主任刘老师才通知家长,我侄儿开学后并未归校。孩子失踪了一周后,于3月8日,我们在东营的一家宾馆找到他。这时才得知孩子3月2日到校门口时,正好看到黄某,便立马逃跑了。他在烟台待了两天后,依然不敢返校,便偷偷回来了。找到他后,在我们逼问下,孩子终于把所有事实告诉了我们。”
知道真相后,小A的家长立刻联系了孩子班主任,并要求其学校领导通话。第二天,学校学生科的王科长回电,称校方不让家属报案,也不让媒体曝光。理由是便于学校取证落实,家属需要积极配合。
五六天后,王科长和校办公室李主任来到东营,他们承诺会让黄某受到法律的严惩。刘先生说:“校方最开始说是要私下解决这事,对孩子的精神损失进行赔偿。次日晚上,王科长答复是,经过几日学校纪委及几位领导的调查取证,认为我方为基本事实,孩子确实受到了侵犯,但是学校没有很好的处理意见,决定走司法程序。”
3月13日晚,小A的家人向烟台警方电线日,刘先生代表小A的父母赶往烟台当面报案。经过烟台市港航公安局芝罘湾派出所以及刑侦大队的调查取证,于3月17日对黄某强制猥亵未成年的案件立案侦查。目前,黄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当地检察院正在受理此案。
就在刘先生离开烟台前,学校办公室的李主任告知他校方会积极处理,给予家属赔偿调解,希望他们不要曝光此事。“可两天后,李主任给家属打电话称,学校不负此案主体责任,决定不进行调解。”对校方态度的改变,刘先生表示感到有些意外。
4月27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山东港口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李主任BG大游,他说:“首先,他(黄某)不是我们的老师,他只是一个劳务工人,外派到我们这里的,只是宿舍管理员。其次,此事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这只是一起刑事案件,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方便透露。”当记者问他:“如果不是学校的教职员工,怎么会去管理学生宿舍?”李主任回答:“他只是劳务派遣人员。”随后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致电处理该案的烟台市芝罘湾派出所马副所长和烟台市芝罘区刑侦大队付队长,两人共同都表示,需要经过上级部门批准才能接受采访。不过,刘先生给记者发来了烟台港航公安局签发的《立案调查书》,上面写着:刘某某被强制猥亵一案,我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对于校方所说的黄某并非学校老师,刘先生不予认同。他告诉记者:“最初校方跟我们说的原话是:‘黄某在校教学工作表现很好,和学生打成一片。’此外,在新生开学典礼上,黄在台上发表讲话,一个宿管员没这个身份。”刘先生还称,学校所有的大型活动也都是由黄某主持组织,“派出所的同志都说认识他,以前学校里有学生打架之类的,都是黄代表学校去派出所处理。”
而小A后来还告诉刘先生,黄某除了组织校园活动和管理学生之外,他还担任任课教学,是计算机班的班主任。“所以他不可能是宿管员,哪有这么全能的宿管员。如果真让宿管员去教课,以老师身份去管理学生,代表学校去处理各种问题。各大型活动都能坐台上,给全体师生讲话,那这宿管也太牛了。”刘先生说。
在采访中,刘先生还讲述了一个关键细节:“今年28岁的黄某已经在学校入职多年,在很多学校孩子的眼里,此人口碑很差,除了性侵我的侄子,他还猥亵过多名学生。当时我作为侄子的监护人在派出所报案的时候,目击黄某第二次性侵他的那几个孩子也在派出所录口供,在警方人员的引导下,孩子们也敢说真话了,原来他们都曾受到过黄某不同程度的侵犯。”
刘先生说:“如今孩子已经心理崩溃,躲在房间不出门,不说话。我们也在寻求心理医生的治疗。孩子不仅荒废了学业和大好青春,更甚已经无法正常生活与交流,不敢面对他人和社会。作为亲属,看到孩子在学校受到如此侵害,我们痛苦万分。看到学校如此的处理态度与方式,我们痛心疾首。”
针对此案,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他说:“从整个案件过程来看,如果经过警方侦查能够确证家属所述属实,小A被性侵的过程符合实际情况,由于小A是男性同时已年满15周岁,因此,嫌疑人黄某就涉嫌触犯强制猥亵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林小明律师表示,如果因为黄某的性侵行为造成小A遭受轻伤以上的后果,那么黄某就涉嫌故意伤害,按照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一办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未造成小A轻伤,黄某的行为则涉嫌强制猥亵,也就是符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要件,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知,黄某的性侵行为属于想象竞合,可能触犯两个罪名,应当择重罪的强制猥亵罪惩处。
林小明律师还指出,同时,若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强制猥亵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受害方的陈述,黄某的行为应当具有聚众或当众等恶劣情节,同时,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文规定该意见适用强制猥亵,年仅15岁的小A属于未成年人,而加害人黄某符合“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因此,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对于校方称黄某非该校老师的说法,林小明律师说:“尽管学校声称嫌疑人为劳务人员,即便学校所述属实,但黄某在履行 职务或者行使职能期间实施了犯罪行为,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校方仍旧难辞其咎。根据规定,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该校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
林小明律师说:“小A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的职责,因此,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侵权责任。因此,小A可以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BG大游,要求学校赔礼道歉、赔偿人身损害及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