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事关德化全体在职教职BG大游员工

  196体育2018年1月修订的《德化县教师扶贫济困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实施五年来,互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扶助了我县一大批重大病困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经济困难教职工,让他们安心从事教育工作,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住院治疗等费用报销方式的变化,互助基金章程的一些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了让互助基金更好地帮助病困教职工渡过难关,促进教育事业稳定发展,县教育局BG大游、教育工会将对互助基金章程进行修改完善。请各校工会将《德化县教师扶贫济困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发给各处室、各年段,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各校应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召开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前报送给县教育工会。

  全国总工会在《关于实施“送温暖工程”的通知》中指出:“组织劳力、经济等多种形式互助互济是一项少花钱多办事,依靠群众自己动手谋福利,为国分忧,为民解愁的活动”。“应继续大力推进职工互助互济事业的发展,办好互助基金会”。根据以上精神,为帮助我县经济困难的教职工渡过难关,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稳定和发展,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2002年设立“德化县教师扶贫济困互助基金”(简称互助基金),制订了《德化县教师扶贫济困互助基金章程》。基于基金入不敷出的现状,以及时代的发展,现对《德化县教师扶贫济困互助基金章程》互助活动作出修订,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宗旨:教师扶贫济困互助基金的建立旨在扶助重大病困和遇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困难在职教职员工度过难关,让他们安心教育工作,以体现广大教职工互帮互助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时既提倡自愿互助,又坚持集体主义精神,坚持义务与权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基金来源:德化县全体在职教职员工每人每年捐资120元,退休(职)后不再捐资。

  三、基金管理:教职员工参加本基金的捐资,由教育局计财股按照有关财务制度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接受检查和监督。

  1.德化县在职教职员工重大伤病住院治疗,除了医疗保险公费报销外BG大游,还需自付医疗费(以本地住院提供《泉州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或外地住院提供《全省联网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单》认定的个人自费部分金额为准)1500元以上者,按自费部分的40%给予资助,每人自参与互助基金以来累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2.德化县在职教职员工患重病需长期医治,但又不符合住院治疗规定,只能在特殊门诊治疗,医药费不能在医疗保险公费报销(以县级以上医院或中医院的正式发票为准),其医药费付出2000元以上者一律按20%给予扶助,一年度结算一次,不能跨年度累积BG大游,每人自参与互助基金以来累积资助不超过1万元。

  3.德化县在职教职员工现居住住房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指水、火、台风、地质等灾害)视其受灾程度轻重,适当给予慰问。

  1.德化县教职工在职期间必须每年都参加扶贫济困互助基金捐款,才能按上述标准得到资助。

  2.每年10月份为本基金捐资统一交款时间。各学校财务管理人员要将本校全体教职员工的捐资款,连同《教职员工参加扶贫济困互助基金名单》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并在本校校务公开栏上公示,另一份连同转帐复印件送交德化县教育工会BG大游。各学校还要将各年度教师的捐资情况建立长期档案BG大游,以便捐资教师查询。

  3.每年1月、9月份为本基金统一发放时间。发放流程:①由申请人向所在学校工会提出申请,提供办理互相基金资助所需申报材料(《德化县在职教师扶贫济困互助基金资助申请表》、福建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或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本地住院提供《泉州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或外地住院提供《全省联网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②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工会负责收集、审核申报材料、录入《教师扶贫济困互助基金资助名单》表;③每年8月20-30日、12月1—10日,由各学校工会将本校申请人申报材料送至教育工会复核,并用德化县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中“云报送”将《教师扶贫济困互助基金资助名单》报送至教育工会;④经教育工会复核后,将资助名单公示于德化教育网,如没有异议(投诉电线),最后发放资助款项至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