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大游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196体育号)的规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3.组织编制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6.负责受理向本级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日常接待工作,承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和咨询等事宜。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市政府及各委办局的信息公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履职依据。主要包括市人民政府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BG大游,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简介。主要包括市人民政府领导组成及分工,市人民政府工作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6.建议提案。主要包括市人大议案处理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8.双公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

  9.财政信息。主要包括市本级和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BG大游BG大游、扶贫资金和政策情况。

  10.政府采购。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法规(包括项目目录、标准)、交易信息(实施情况)等。

  16.教育信息。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BG大游、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

  按照《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要本级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乌鲁木齐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办公地址为乌鲁木齐市政府南湖办公大楼315室(南湖东路30号),办公时间:北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通过下载《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BG大游。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或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