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体育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工委〔2011〕1号)等文件精神,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于2011年7月7日起施行。
为建立健全学院信息公开服务体系,特编制《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BG大游、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党政办公室。
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院编制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可以在学院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学院党政办公室(杭州市湖州街48号)查询。
1.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BG大游,具体网址为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网址:)及学院各职能部门网站BG大游。
学院各类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学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
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需要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院申请获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学院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见附件)。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BG大游。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各职能部门申请获取学院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各职能部门代为填写申请,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2)传真或邮寄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递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学院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电子邮箱。
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1)学院各职能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该职能部门掌握的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该职能部门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的职能部门,及时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各职能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BG大游,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教职员工、在校学生或其他相关主体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投诉。监督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