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体育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高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BG大游,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范,本校编制了《济宁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济宁学院信息公开网”(网址:)专栏中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查阅。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本《指南》解释权归济宁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济宁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负责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本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济宁学院信息公开目录》BG大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济宁学院信息公开网”查阅该目录(网址:),也可以到济宁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现场查询。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在“济宁学院信息公开网”开设“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点击“信息公开目录”中的超链接,查看本校相关公开信息;或通过“信息公开栏目”进行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查看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此外,本校还通过门户网站、内部办公网及各单位(部门)网站公开,书面公开(包括各种文件、公告公示、年鉴、会议纪要、工作简报、通报BG大游、通知、宣传橱窗等),会议公开(包括党代会、教代会、学代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议、各项座谈会等),媒体公开(包括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其他途径,及时公开学校信息,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和利用学校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依其申请予以提供与其自身学习、工作、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BG大游、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公开,对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学校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BG大游,可以予以公开。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需填写《济宁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获取学校信息的个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与工作证),法人与其它组织则应提供本机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此证明身份的真实性(证件可为复印件或扫描电子文档)。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申请表》电子版可以在“济宁学院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中下载,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方式一: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方式二: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方式三: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因特殊原因当面口头申请的,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本校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依申请提供信息,学校按照省级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收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本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济宁学院纪委监察处)投诉,也可以直接到监察处办公室投诉。
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办公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济宁学院行政楼A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