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遭校园霸凌致死主犯只被判赔偿三千元BG大游父亲自制炸弹复仇

  196体育“砰!”“砰!”2004年的新年还没过完,接连的爆炸案件弄得人心惶惶,打破了节日的喜悦与平静。而这背后,诉说着的是一位父亲的不甘与苦楚。

  这位父亲名叫高德龙,在西安一家公司的工作,夫妻二人都是职工,在当时的年代,日子过的也算滋润。两人先是有一个女儿,高德龙并不重男轻女,自女儿出生后,便视其为掌上明珠,疼爱有加,有什么要求都尽量满足,但还是希望儿女双全的他还是和妻子商量再生一个孩子。

  由于当时计划生育正严,二人也明白再生一个孩子可能会带来什么后果,但高德龙认为自己有能力养活一家人,于是在1981年夫妻二人顶着巨大的压力迎来了他们的儿子——高明。

  虽然被罚了款,高德龙被免去了职务,两人还都被降了工资。但看着这个可爱的小生命,高德龙并不后悔,他坚信,自己可以靠自己的双手给这个家带来庇护。

  因此,在这之后的日子虽然拮据,但他对两个孩子的疼爱却一点没少,他和妻子每天做着好几份工维持着这个家,供着两姐弟读书学习。而此时,恰逢改革开放红利期,头脑灵活的高德龙借着这一契机重新做起了生意,成为致富道路上的一个成功例子。

  一家人再次过上了吃喝不愁的日子在改革开放的契机下将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有着一儿一女一家人也过着较为富裕的生活,看着日子一天天越来越好BG大游,一双儿女也茁壮成长,高德龙心里美滋滋的。

  平日在学校,无论从吃穿用度哪个方面,高明都明显算是优渥。而正值青春期的小孩子更善于攀比,高明良好的家庭条件尤其引来了班里一个名叫王星的学生的嫉妒。

  除了嫉妒高明的富裕,王星还把高明当做情敌。原来王星暗恋班里的一个女生,这个女生和平日和高明走的很近,但对王星并不感兴趣,看着两人关系如此好,王兴更是妒火中烧。

  而1998年11月4日这天,高明骑着父亲给买的新款山地车来上学,这山地车在当时可是大家眼中的高档货,一般的家庭更不会二话不说就给孩子买了。见到这,王星更是以为他在炫耀,终于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他心中滋生。

  为了不被高明认出,他决定自己就不亲自露面了,而是叫来平日里一起耍的几个小混混,让他们教训高明一顿,这群人为了所谓的义气,也信誓旦旦地答应了。

  当天下午放学后,这群小混混找到了推着车走出学校的高明,他们找机会将高明堵在一个隐蔽的墙角,高明还在懵着,随即便感受到腹部传来一阵剧痛,自己被领头的混混踢了一脚,接着便是一顿围殴。

  不知被这几个下手无轻重的混混揍了多久,感觉到他们散去,高明睁开眼,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推着车往家的方向走去。

  父亲看着鼻青脸肿,身上还带着血的儿子,吓了一跳,焦急地问怎么回事。可高明也根本不认识那几个小混混,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一家人也顾不上那么多,当务之急是先送孩子去医院。

  高明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医院,医生看了看他的伤势,表示只是些擦伤,问题不大,家人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于是便只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伤口回家了BG大游。

  可谁曾想,当天晚上高明又觉得不适,头昏昏沉沉,便早早去睡觉了,第二天一早醒来便呕吐不止,头又晕又疼,家人又连忙把他送去医院。可是这次,为时已晚。

  高明被宣布脑死亡,医生说已经没有治疗的必要,没过几个小时,高明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高德龙和妻子都无法接受这一现实。

  丧子之痛使夫妻二人难以承受的,妻子整体以泪洗面,高德龙也浑浑噩噩,高明的姐姐也因弟弟的死亡而满面憔悴,整个家已经快被压垮。

  但高德龙也意识到,自己不能让儿子白死,一定要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他去公安局报了警,警察很快查清了案件事实,抓到了打人的那几个混混,他们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整个过程,也把幕后指使者王星给供了出来。

  那帮人被送上了法庭,可法庭的审判结果却让高德龙难以接受。这几个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而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法院对为首的施暴者判处14年有期徒刑,其他人分别获刑3到8年,而更令人气愤的是,真正的始作俑者王星由于没有直接参与殴打,只被罚款3000元。

  想着儿子临死前凄惨的模样,真正为难过的凶手却交了钱就可以逍遥法外,高德龙万念俱灰,他发誓要用自己的方法为儿子报仇,讨回公道。

  他先把目标针对在了医院,认为如果那庸医当初没有敷衍,而是认认真真进行检查和治疗,儿子说不定还能得救。于是,他通过各种渠道找来一箱炸药。在2000年的大年三十,将炸药藏在了医院内,点燃了导火索。

  但由于正值除夕,医院的病人并不多,最终这次爆炸事件只造成了七人受伤和一些设施的损毁,并无人员死亡。

  这次爆炸案件发生后,警方展开了调查,但并没有发现什么直接证据,而那家医院由于误诊太多,很多病患和家属早已看其不顺眼,调查范围实在太大,案件最终也没有被侦破。

  而高德龙经历了这一连串的变故后,已心如死灰,可能是为了寻求心中平静,也可能是不想连累妻子女儿,他来到卧龙寺BG大游,决定剃度为僧。高德龙在寺庙一待就是两年,远离尘世的生活让他也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过去,可当真正在见到仇人那一刻,历历在目的往事又激起了他心中的仇恨。

  2002年的一天,高德龙前往城里为寺庙采购食材,忽然看到一个人非常眼熟,怎么那么像当时殴打儿子的凶手之一?好奇心趋势着他,他尾随着一直走到人少的街道,才真正确定这个人就是当年的凶手之一。愤怒的他站出来质问该男子,当时被判了八年有期徒刑,为何这么快就被放出来了?

  对方也先是一愣,但很快便认出了高德龙,可面对往日被害者的父亲,凶手非但没有愧疚,还以言语挑衅,并声称自己是在监狱中表现良好,被减刑后提前释放。

  儿子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最宝贵的青春时期,而这些施暴者只短短坐了几年牢。高德龙心中的怒火已再次燃起,他没有再回到寺庙,而是在附近租了个小房子,并整天混迹于一些不三不四的娱乐场所,拉拢了很多不学无术的人,他在计划一场更大的复仇。

  通过结交的那些“朋友”,高德龙买到了和一些制造炸药的工具材料,他制作了11枚炸弹,并借助自己认识的吸毒人员的帮助,将这些炸弹安置在凶手们居住的居民楼中。

  2004年1月26日的凌晨,一栋家属楼中传来巨响,但放置炸弹的这间房无人居住,只导致水泥地面被炸出一个大坑。

  而另一边,乡村里一个居民半夜出来上厕所,远远地看到门口有闪烁着的红光,走近一瞧,发现竟是一枚定时炸弹,连忙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很快疏散了附近村民BG大游,并在短时间内拆除了炸弹。

  接二连三的爆炸事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通过收集线索,很快便将目标锁定在了高德龙身上,并将其抓捕归案。被抓捕后的高德龙没有一丝慌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供认不讳。

  2004年8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高德隆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高德隆在书面陈述中这样表述:“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给相关人员的公私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你们的工作增加了麻烦BG大游。我愿意接受对我的公正处理。”高德龙最终也没有上诉,而是坦然接受了判决结果,也许对他来说,这才是最好的解脱。

  在该案件中,高德龙安装炸药在居民区的行为显然构成爆炸罪。而爆炸罪属于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爆炸的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属于结果加重犯,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弹药、爆炸物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高德龙屡次实施爆炸行为,在居民楼放置十余枚炸弹,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对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行为性质的确恶劣。

  而那些在这场爆炸事件中帮助高德龙的人,同样与其构成共犯,应受到刑罚处罚。

  相信这个案件令不少人扼腕叹息,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葬送在一场校园霸凌中,在现在看来,当年那几个施害者所受到的惩罚并不足以平息民愤,尤其是教唆者王星只被罚款3000元。

  根据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因此教唆犯也有成为主犯的可能,如果有证据证明王星在那场殴打中的教唆起了主要作用,则同样应将其按照主犯进行惩处。

  但无论是中年丧子之痛,还是仇人逍遥法外,这些都不能成为高德龙犯罪的理由。在高德龙放置炸弹的住宅楼中,不仅仅有曾经的施暴者,还有很多无辜的人家,他们也像曾经的高德龙一家,拥有充满欢声笑语的生活。高德龙的遭遇虽值得同情,但他并不能因此摧毁无辜群众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