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三号诊室到豫章书院:治不好的“网瘾”与救不了BG大游的傻X家长

  196体育与其期待这些“戒网瘾”机构能帮助自家孩子走向更美好的人生,还不如在大街上随机挑选一个幸运路人塞点钱积累一点功德。反正都是浪费钱,与其肥了这些机构里的牛鬼蛇神,不如造福一下街坊邻居。

  如果从2013年吴军豹创立“豫章书院”开始算,到现在正好是整十年。4月28日,豫章书院案重审后宣判。正好借着判决与律师朋友的解读,来给各位读者理一理,为什么说在各种层出不穷的“戒网瘾”事件中,家长才是幕后的最大推手。

  办学期间,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等人违规对该校学生施行所谓有关心理治疗、精神障碍治疗活动的“森田疗法”,即将部分学生带到“烦闷解脱室”进行禁闭,并安排人员专门看管,每次禁闭时间三至十日不等,非法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吴军豹、任伟强等5人非法拘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这是安源区人民法院对豫章书院的事实陈述。五名被告中,四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行业禁入。附带民事诉讼则被全部驳回。尽管这样的判决结果,已经一众类似事件中里程碑式的胜利,但恐怕没有办法熄灭任何一个受害者熊熊燃烧的怒火。

  上个月,微博用户“为了有尊严的活着”在公开寻找曾在杨永信网戒中心的兄弟姐妹,一起起诉杨永信。可遗憾的是,截至成稿,博主也并没有更新事件的最新进展。

  今年年初的时候,“河南雅圣思”也一度登上热搜,同样是打着“教育”的旗号,采用拘禁、殴打、体罚等手段“戒网瘾”。被曝光后,当地政府组织调查,但目前没有任何结果。

  实际上,我怀疑这种机构远远不止曝光出来的这么多。但是最后的结局却又很少被相关部门处理或者被起诉,受害者能胜诉的就更少了。

  戒“网瘾”机构的受害者维权难,第一步就难在根本没有一份权威文件指出所谓的“网瘾”到底是什么性质的东西,更别说详细的诊疗标准了。关于这一点,感兴趣的读者朋友,可以翻翻#网瘾 的上一篇文章。

  如果按照某些医疗机构的说法,“网瘾”是一种身心疾病。那么如豫章书院或者河南雅圣思特训学校之类号称能“治疗网瘾”的机构,很明显至少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如果按照“戒网瘾学校”的说法,“网瘾”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需要矫治的行为。那么医疗机构对所谓的“”使用具有严格限制的电刺激疗法,那至少在医学上也是一种完全不合规的作法。更别说卫生部还直接发函警告过杨永信和他的第十三诊室,电击治网瘾这个事儿早就被喊停了。

  “网瘾”本身正体不明,那这些“戒网瘾”机构到底由谁监管,怎么监管,自然而然就成了一团浆糊。这也是我像个强迫症一样给“网瘾”统统打上引号的原因。哪怕我作为一个相关专业研究生,我也说不清这东西到底算什么。我的建议是吴军豹之流不如出来之后先去和杨永信掰掰腕子,看看谁手段更硬:“网瘾”这东西,总不能同时处于是疾病和不是疾病的叠加态吧?

  说到底,我也从来没在社交媒体上看到过有人真的因为去了这一类机构,而让自己的人生变好了哪怕一点点。“网瘾”真的重要吗?我恐怕是有些人盯上了青少年教育这块能产生高额利润的肥肉,随便找个由头罢了。

  但锅真的都是所谓的“教育机构”的吗?让我们回头梳理一下此类机构可能触犯的法律法规,看看到底是什么在卡法律的bug。

  故意伤害罪。尽管“戒网瘾机构”确实存在体罚、殴打乃至电击的行为,但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起码要轻伤及以上。那么问题来了:对于被扔进“戒网瘾学校”的受害者来说,报警、验伤、起诉、开庭,任何一个环节恐怕都需要家长的及时帮助。不帮不行,不及时也不行,伤都好了,就很难成为有效的证据。

  中国青年报题为《一个网戒中心的生态系统》揭露了杨永信十三号诊室家委会的存在。“没有患精神疾病,但要采用精神疾病的诊疗措施”。这个报道时间已经相对久远了,不过最近的报道,也能看出来这些受害者的家庭,是处于一种多么不稳定的状态:

  十分确信如果我在大街上随机抽取一位幸运E的路人,用衣架打他直到衣架变形,我就会成为情报姬历史上第一位罪犯,赔上自己的学业,丢掉所有工作机会,还得赔上一大笔钱。而这样的事情却经常发生在“反游”家庭。本身就在殴打体罚孩子的家庭,恐怕也不会觉得孩子被体罚有任何问题。

  非法拘禁罪。这是豫章书院案被告人成立的罪名。不过,哪怕是没有法律基础的读者朋友,也能看出来要构成这个罪名,首先得“非法”。家长不允许未成年孩子半夜出门,学校不允许学生在校期间随意离校,合不合理另说,至少这是合法的限制。之所以合法BG大游,是因为家长具有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而在校期间,这种监护权临时转移给了学校。

  聪明的你肯定发现了这其中的BUG:对于豫章书院案的原告,由于并非自愿接受矫治,并且原告进入豫章书院时已经成年,才有机会收集证据,完成后续的诉讼过程。而对于未成年受害者BG大游,家长都认可这种拘禁的合理性,受害者自己无论怎样都会陷入孤军奋战,告诉无门的困境。

  侵犯通信自由罪。未成年受害者的家长发来了一个问号并且表示没有人会跟你联络。连有用有效的通信对象都没有BG大游,就算有限制通信的事实,又有什么意义呢?总不能真的指望网友来解救自己吧?

  非法行医罪。如上所述,“网瘾”到底是不是一种病都还没说法,那么用什么手段“戒网瘾”自然就没人监管。尽管连安源区法院自己都在判决书中写了“违规对该校学生施行所谓有关心理治疗、精神障碍治疗活动的‘森田疗法’。”判决中却没有体现出任何有关非法行医罪的要素,而且用词也是“所谓”。我想法院确实也是尽力了。学术界都没有明确的概念,靠地方法院能做的事的确非常有限。

  ——再用DSM-V来说明一次,“网络游戏成瘾”的所谓诊断标准,只是国际精神医学的参考与建议BG大游,被分入“仍待研究的情形”。所谓的国际共识或者“国际公认诊断标准”,其实并不存在。

  虚假宣传与诈骗罪。这是律师老哥对于类似机构首先想到的违法违规,也是我从未想过的盲点:至少从目前来看,并没有任何证据指出“戒网瘾”机构达到了他们所宣传的功效,社交媒体上也从没有当事学生宣传类似机构让他们的人生变好了哪怕一点点。例如肇东少女弑母案之类的极端案例,更是把血淋淋的事实摆在面前:这样的机构,除了激化矛盾之外可以说一无是处,更不要说还有动辄一万乃至几万块的学费。

  如果属实的话,我是真的非常担心这些家长的精神状态。现实世界不是GalGame,一般不兴这么变态的Play。这些“戒网瘾机构”对家长的洗脑,由此可见一斑。

  虚假宣传是行政违法行为,判决书所确认的“森田疗法”跟这些机构的所作所为真的八竿子打不着。森田疗法最为核心的理念与方法论,恰恰就是顺其自然。不要强求改变,更不要去强行控制无法控制的事物,这样只会徒增烦恼。但凡稍微查查资料,也知道这种宣传纯粹是绝望的文盲看到个名词就想往上凑。

  虚假宣传在前,涉嫌诈骗就显得顺理成章:一个没有任何特别资质的普普通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凭什么能提供医疗服务或者教育服务呢?举个例子,河南雅圣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行业可是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这些机构既不是办学主体,也不是医疗机构,动辄“教育”、“治疗”,许诺本就不可能取得的效果,向家长收取高额学费。如果家长自己收集证据,报警并且走上诉讼流程,极有可能将相关责任人以诈骗罪送进监狱。

  不过,这就是千古难题了:电信诈骗也好,传销诈骗也好,诈骗受害者拒不承认受骗,犯罪分子被抓了还在拼命维护的也不少见。起诉机构骗钱的家长没见过,硬着头皮把自己的子女送进类似机构,出来之后酿成人伦惨剧的倒确实有。

  我可以理解因为能力、认知、资源和出身,让这些家长没办法用有效的手段教育孩子,但是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些家长连自己的血汗钱都可以这么不在乎。

  到这里,大伙儿可能已经对这一类机构的为什么屡屡被曝光,又从未被取缔的原因有了了解:只要家长两眼一闭,坚持掏光钱包,这样的机构就永远可以野蛮生长。哪怕这些机构的手段落后且反智,哪怕这些机构的宣传只靠百度都能轻松击破,但还是永远有家长愿意奉上几万元的高额学费,去期待一个不可能的结局。

  我并非因为自己是个游戏玩家,二次元宅,就无脑维护跟我有一样属性的群体。在该正经读书的年纪,把全部时间都用来玩游戏,这绝非什么性价比很高的选择。但是,这跟“戒网瘾”机构诓骗家长,绑架孩子BG大游,再把脏手伸到装着一个家庭血汗钱的口袋里乱摸是根本不相关的两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