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体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小学2023年(级)新生网上登记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洪山辖区的《武汉市居住证》BG大游。
3.适龄儿童非洪山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洪山辖区的《武汉市居住证》。
注:在2023年小学新生网上登记时限内完成规定操作均平等有效,建议家长错峰登记(如错开网上登记第一天)BG大游,避免网络拥堵等因素。
全区每一所小学都设置了新生入学政策咨询点,每一个咨询点均有咨询电话和专职宣传员。家长可就近选择洪山辖区小学咨询,工作日咨询电话号码及学校地址可详见洪山区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洪山教育”(见下方二维码)。
新生登记提供的资料有: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或武汉市拆迁协议、出生证;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及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其中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簿是必选项。
①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BG大游,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②房屋被拆迁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被拆迁后迁入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并持有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户籍迁入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BG大游。
⑥符合洪山区对口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的适龄儿童将纳入统筹安排入学范围。
凡有意选办学校上学的学生BG大游,必须先持《义务教育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