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制BG大游雷管炸小学

  196体育合肥肥西官亭镇姚岗村,一废弃小学忽然爆炸,经警方调查后发 现,有团伙承包该废弃学校,在校内私自制造新型电子雷管等爆炸物品。目前3名嫌疑人已落网,嫌疑人是如何制作雷管的以及其销售渠道如何,警方正在进一步调 查中。制造爆炸物品罪在我国刑法上是一条很重大的最,或被判死刑。

  有一首歌这么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这是一首可爱的儿歌。然而,经过很多人的恶搞,后面那句就变成了“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然后就是“我去炸学校……”。可最近合肥肥西的一所小学真的被炸了,不过幸好是一废弃小学。

  官亭镇姚岗村位置偏僻,村内有一狭窄的水泥路,水泥路的尽头便是闲置的龙泉小学。

  9月20日14时前后,校园传来一声剧烈的爆炸声,一排房顶瞬间掀飞出去。邻村村民家的窗户都在抖动,墙上的灰尘直掉。

  事发后,肥西警方赶到现场调查,查获大量雷管。事后,村里怕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就直接将龙泉小学夷为平地。龙泉小学已闲置多年,校舍多年来一直被私人承包,承包人杨某宣称校园内是家“电子厂”,平时不许闲人靠近。

  爆炸发生当天,嫌疑人杨某等人便失去踪迹。肥西警方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唐某玲、郑某久、文某红等人,自9月份以来在龙泉小学内私自制造新型电子雷管等爆炸物品。

  9月29日凌晨,在山西警方的协助下,犯罪嫌疑人杨某(男,安徽合肥人)、唐某玲(女,安徽合肥人)、许某斌(男,山西大同人)三人分别在山西临汾市、朔州市抓获。而在山西大同市南郊区一出租房内,警方也现场查获了50余万枚新型电子雷管以及大量半成品。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合肥警方。嫌疑人是如何制作雷管的以及其销售渠道如何,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 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 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BG大游、买卖、运输、邮寄、储 存、弹药BG大游、爆炸物,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BG大游、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第 二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制 造、买卖、运输BG大游、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二)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BG大游、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 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